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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沈阳航空工业学院招聘辅导员
发布日期:2009-02-26点击数: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关于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特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具体招聘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聘数量 根据全校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的需要,今年共招聘12名学生辅导员(不含北方科技学院和北方软件学院)。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在重大关键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作风正派。 2、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8年12月1日后出生)。有辅导员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能超过35周岁(1973年12月1日后出生)。 3、应聘者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相关学历和学位必须在2009年5月1日之前获得(本科阶段为“985”和“211”院校的应聘人员可优先录用)。 4、应聘者应具有工科类专业背景或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艺术设计等专业之一背景。 5、应聘者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处理和处理突发事件等能力,能够讲授“两课”、心理学和相关专业课程并妥善解决学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6、应聘者应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有担任过班长以上学生干部或学生兼职辅导员的工作经历者优先。 7、应聘者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爱辅导员工作,责任心强。 8、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工作职责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正确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推进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的培养工作。 2、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指导学生开展课内外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等主题教育活动,有效推进学风建设工作。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化解矛盾和冲突,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3、落实好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扎实开展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 4、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积极做好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5、承担大学生“两课”、心理学和相关专业课程的讲授任务。 四、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 校内应聘人员可在OA上下载相关申报表格并填写后,到组织部报名。 校外应聘人员可在学校网页上下载相关申报表格并填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zzb@syiae.edu.cn 。 2、资格审查 由组织部、人事处和学生处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按照岗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 3、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命题范围涉及政治理论和时事政治,文史、经济、管理、法律和科技知识,教育理论和方针政策,写作等。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以面试人数与岗位需求数为2:1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然后由资格审查小组及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考核组进行面试。 5、试讲 面试通过者参加由人事处组织的试讲考核。试讲考核通过者作为拟聘用人选。 6、校领导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7、聘前公示。 8、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任管理 1、聘任人员与学校签订人事代理协议,聘期为4年,聘期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继续续聘。工资待遇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具体事宜可向人事处咨询)。 2、学生处和各相关二级学院具体负责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学生处具有工作指导职责。 六、其他说明 1、报名截止时间为 2009年3月15日。 2、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党员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研究生和本科生必须携带学校开具的在籍证明。 3、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道义南大街37号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313室。 电话:89723979(组织部),89723983(人事处) 传真: 89723971 联系人:林海森、韩晓娜 附件: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学生辅导员申报表 http://scc.pku.edu.cn/student/article.do?method=single&id=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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