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院研究并报请上级批准,特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具体招聘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聘数量
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需要,今年共招聘5名学生辅导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能够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在重大关键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作风正派。
2、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8年12月1日后出生)。有辅导员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能超过35周岁(1973年12月1日后出生)。
3、应聘者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相关学历和学位必须在2009年5月1日之前获得(本科阶段为“985”和“211”院校的应聘人员可优先录用)。
4、应聘者应具有工科类专业背景或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艺术设计等专业之一背景。
5、应聘者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处理和处理突发事件等能力,能够讲授“两课”、心理学和相关专业课程并妥善解决学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6、应聘者应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有担任过班长以上学生干部或学生兼职辅导员的工作经历者优先。
7、应聘者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爱辅导员工作,责任心强。
8、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工作职责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正确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推进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的培养工作。
2、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指导学生开展课内外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等主题教育活动,有效推进学风建设工作。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化解矛盾和冲突,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3、落实好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扎实开展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
4、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积极做好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5、承担大学生“两课”、心理学和相关专业课程的讲授任务。
四、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可在沈航人事处网站下载相关申报表格并填写后,到北方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北陵校区钟楼203室)报名;也可发送至电子邮箱ly_liting@163.com
2、资格审查
由学院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按照岗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
3、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命题范围涉及政治理论和时事政治,文史、经济、管理、法律和科技知识,教育理论和方针政策,写作等。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以面试人数与岗位需求数为2:1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然后由资格审查小组及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面试。
5、试讲
面试通过者参加由相关部门组织的试讲考核。试讲考核通过者作为拟聘用人选。
6、院领导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7、聘前公示。
8、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任管理
1、聘任人员与学院签订人事代理协议,聘期为4年,聘期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继续续聘。工资待遇按照学院相关政策执行。
2、北方科技学院和沈航学生处具体负责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沈航学生处具有工作指导职责。
六、其他说明
1、报名截止时间为 2009年3月15日。
2、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党员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研究生和本科生必须携带学校开具的在籍证明。
3、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2号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北方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86141621 86141759
联系人:李义新 李 霆
附件: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北方科技学院学生辅导员申报表 http://scc.pku.edu.cn/student/article.do?method=single&id=1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