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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我身边的先锋”推选活动公告
发布日期:2012-04-20点击数:
根据中央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中共北京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我身边的先锋”推选活动,推选表彰一批在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前期,在全市各区县各系统广泛动员、层层推荐、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选出拟表彰的100个北京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和150名北京市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参评人选。 为提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展示优秀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进一步扩大党员群众参与度,中共北京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天在《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刊登《北京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初步名单和北京市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参评人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在首都之窗、千龙网、长城网刊载《北京市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参评人选名单及简要事迹》,对150名北京市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参评人选进行网络投票评选,同时刊登投票规则,接受公众投票。公示和投票时间为2012年4月20日00:00至4月24日24:00。投票具体事宜见投票规则。对公示对象或参评人选有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专线电话或举报邮箱反映。 专线电话:63088967 举报邮箱:beijing71px@163.com 中共北京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4月20日 附: 北京市“我身边的先锋”推选活动网络投票规则 1.投票时间为2012年4月20日00:00至4月24日24:00。 2.投票范围为中共北京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150名“北京市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参评人选。 3.投票人登陆首都之窗、千龙网、长城网“我身边的先锋”评选活动专题,进入投票系统,按提示参与投票。 4.实行实名制投票,投票人参加投票须填写真实姓名和18位第二代身份证号码,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不填、错填或重填的选票无效;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5.每位投票人限投一次(重复投票以首次投票结果为准),所投人选不得超过100名。 6.广大党员群众投票前须认真阅读参评人选(按姓氏笔划排序)的事迹介绍,慎重投票。 7.本次评选活动坚持自愿投票原则,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的参评人选等弄虚作假行为,严禁使用任何技术进行投票舞弊。 8.投票人身份证号码将进行有效验证,删除不合格选票及重复选票后,采取科学方法进行统计。 9.有关投票咨询事宜,可发邮件至主办单位公布的电子邮箱。

上一条:中共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代表大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