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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20点击数:
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党建工作年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关于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工作方案》,评选表彰学院优秀共产党员,请各支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中共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委员会 2012年4月18日 附: 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关于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党建工作年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将深化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建工作年活动结合起来,评选表彰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领导同志在我校教师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年“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主题以及学校“开好党代会、加快创一流、迎接十八大”工作主题,团结带领学院全体共产党员和广大师生员工勇担使命,创先争优,示范引领,走在前列,发挥先进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在立足岗位做贡献上“学先进、见行动”,发挥学院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学院党委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带动全院师生员工更加积极地投身到加快实现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中去,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二、总体要求 1.学习领会,认真落实。学院党委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办法》、《北京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标准》等中央、市委、市委教育工委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党建工作年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工作部署,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2.扎实推进,务求实效。按照学校“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总体要求,积极动员学院各党支部及全体师生党员自觉参与学院党组织建设,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着眼于促进党支部活力释放和党支部作用发挥,认真查找、切实解决学院党组织建设存在的实际问题,扎扎实实做实事,贴近基层需求,回应师生关切,顺应群众期盼,把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作为学院党组织的核心任务和广大党员的基本职责,使学院党组织的工作让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满意、受到师生群众欢迎,把党建工作年办成师生群众满意工程。 三、工作部署 为发挥先进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在立足岗位做贡献上“学先进、见行动”,带动全院师生员工争科学发展之先、创校园和谐之优,力争在十八大之前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以此为契机,评选出17名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并从中评选出1名校级优秀共产党员。 评选工作采取支部酝酿提名、综合评议方式进行。评选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具体程序和工作原则如下: (1)各党支部和党员认真学习并按照本文件要求,通过选举形成本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提名名单,交由学院党委综合评议。 (2)学院党委在听取各党支部关于优秀共产党员推选情况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名单。 (3)对所确定的优秀共产党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听取各方面意见。 (4)申报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时,需要填写《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见附件1),提供个人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 (5)学院党委对各支部上报的评优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名单,经学院党委会通过后公布。 (6)学院党委将评选出的1名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四、评优时间安排 4月22日前,各党支部需形成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提名名单,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院112室。 4月23日前,学院党委完成评选工作,公示评议结果,并将评选出的1名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上报中共北京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委员会 201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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