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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辽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1-05点击数: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关于选调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到辽宁工作的通知 为适应辽宁全面振兴对党政人才资源开发提出的新要求,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源头 ,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辽宁省委组织部决定,2010年拟从北京大 学选调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到辽宁工作(其中包括定向选调法律专业毕业生到基 层法院、检察院工作)。 报名选调的北京大学毕业生应为辽宁生源,基本条件:一是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预备 党员),本人自愿,服从分配,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二是成绩优良。学习 成绩综合排名居本班级前10名,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外语水平达到 国家英语四级或相应标准;三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本科生须担任班长、支部书记 、各级学生会部长以上学生干部,研究生应具有大学和研究生期间担任班长、支部书记、 各级学生会部长以上学生干部的经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四是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 ,团结同学,遵守纪律;五是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 28周岁以下。 有志参加辽宁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应届毕业生请于2010年1月10日前按照要求将以下材料纸 版交至就业中心(北阁)1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cc@pku.edu.cn。 ①《辽宁省2010年选调生报名申请表》(附件) (纸版1式2份,加盖院系党委公章,另附2张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电子版发送至scc@p ku.edu.cn) ②《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简要情况表》(附件) (纸版,1份;电子版发送至scc@pku.edu.cn)。 就业中心会将报名学生的材料报辽宁省委组织部。之后,辽宁省组织部将按照规定程序 组织考察,在此基础上,确定选调生正式人选。 2010年辽宁省法院选调生岗位需求 (50名) 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 1人 抚顺市清源县法院 1人 沈阳市东陵区法院 2人 本溪市溪湖区法院 1人 沈阳市辽中县法院 2人 本溪市南芬区法院 1人 沈阳市法库县法院 2人 本溪市明山区法院 1人 沈阳市新民市法院 2人 丹东市振兴区法院 1人 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 1人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 1人 大连市开发区法院 1人 丹东市元宝区法院 1人 大连市金州区法院 1人 丹东市凤城市法院 1人 大连市旅顺口区法院 1人 锦州市古塔区法院 1人 大连市瓦房店市法院 1人 锦州市太和区法院 1人 大连市普兰店市法院 1人 锦州市黑山县法院 1人 大连市庄河市法院 1人 营口市鲅鱼圈区法院 1人 大连市长海县法院 2人 营口市盖州市法院 1人 鞍山市铁东区法院 1人 阜新市海州区法院 1人 鞍山市海城市法院 1人 阜新市彰武县法院 1人 鞍山市台安县法院 1人 辽阳市弓长岭区法院 1人 鞍山市岫岩县法院 1人 辽阳市辽阳县法院 1人 抚顺市望花区法院 1人 铁岭市银州区法院 1人 抚顺市抚顺县法院 1人 铁岭市昌图区法院 1人 朝阳市双塔区法院 1人 朝阳市建平县法院 1人 朝阳市凌源市法院 1人 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 1人 盘锦市辽河基层法院 1人 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 1人 葫芦岛市建昌县法院 1人 2010年辽宁省检察院选调生岗位需求 (50名) 大连市普兰店市检察院 1人 辽阳市白塔区检察院 1人 大连市长海县检察院 1人 辽阳市灯塔区检察院 1人 鞍山市台安县检察院 2人 铁岭市铁岭县检察院 1人 鞍山市岫岩县检察院 1人 铁岭市开原市检察院 1人 鞍山市海城市检察院 2人 铁岭市昌图县检察院 1人 抚顺市抚顺县检察院 2人 铁岭市西丰县检察院 1人 抚顺市矿区检察院 2人 铁岭市调兵山市检察院1人 本溪市平山区检察院 1人 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 1人 本溪市南芬区检察院 1人 朝阳市朝阳县检察院 1人 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 1人 朝阳市建平县检察院 1人 本溪市本溪县检察院 2人 朝阳市喀左县检察院 1人 丹东市东港市检察院 1人 朝阳市北票市检察院 1人 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 2人 盘锦市大洼县检察院 1人 营口市大石桥市检察院 2人 盘锦市盘山县检察院 1人 营口市老边区检察院 1人 盘锦市兴隆台区检察院 1人 营口市鲅鱼圈区检察院 2人 盘锦市双台子区检察院 1人 阜新市彰武县检察院 1人 葫芦岛市兴城市检察院 1人 阜新市阜蒙县检察院 2人 葫芦岛市绥中县检察院 2人 阜新市清河门区检察院 2人 葫芦岛市建昌县检察院 2人 附件1: 2010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doc 附件2: 选调生推荐报名人选简要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