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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国家统考报名
发布日期:2008-02-25点击数:
关于我校组织参加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系、所、中心): 根据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通知,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时间定为:2008年5月25日(星期日)上、下午。网上报名时间为:2008年3月12日0 : 00—3月26日24 : 00,网上报名系统指定网站:网上人大;或网址:http://enroll.cmr.com.cn。我校考生办理现场审核、确认地点为:北京科技大学,办理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2008年3月28日—3月31日(每天8 : 30—16 : 30)。届时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程序参加报名和考试。详细情况见研究生院主页(http://grs.pku.edu.cn):学位工作—同等学力申请学位。 请有关学院(系、所、中心)及时通知到本单位有资格参加考试的人员,做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我校报名资格审查等事项安排如下: 一、本次考生资格条件: 1.已经在2004年以后取得北京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2.已经通过北京大学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考试; 二、 考生应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审查表,在http://grs.pku.edu.cn下载),一式两份,分别贴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各一张。审查表中各项内容需由考生亲笔填写,不得打印、复印或代写。 三、 考生应在2008年3月14日之前将以下材料送交学位办公室(红二楼2207室): 1. 填写完整的两份审查表; 2.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学位办公室对以上材料审查合格后加盖公章,一份审查表由学位办留存备案,一份审查表提供给考生报名使用。 四、 考生因故不能亲自提交相关材料,可委托他人办理。 五、 我校考生一般应在北京市参加报名及考试。确需在外地参加报名、考试的人员,经当地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按本通知要求办理。 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 2008-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