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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传播学院关于在校研究生注册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23点击数:
新闻与传播学院关于在校研究生注册工作的补充通知 1、根据校历,在校生开学注册时间为2013年9月9日至13日。请特别注意,财务部办理交费的时间仍为正常工作日,请需要交费的学生提前交费。11硕士研究生/04、06、07、08、09博士研究生预计于2014年1月毕业,要做好毕业数据信息的核对和更改工作(登录校内门户自己核对)。 2、新闻与传播学院12级深圳研究生院的同学注册时间2013年9月9日至13日,地点在北京大学红三楼3112。 3、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应当按学校规定的日期返校,持研究生学生证到学院(系、所、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或其它不符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在学研究生不能按时返校注册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一般需持当地证明),均须事先向所在学院(系、所、中心)请假,并同时报告导师或学院。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具体参照本细则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办理(可查阅《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 4、注册信息未来将作为学生(包括港澳台、留学生)在校享受各项待遇的标志,要求必须准确。因此,不能由同学或他人代替,对于没有来注册的学生,学校将采取停发奖学金、停用校园卡等措施。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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