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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研究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2点击数: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研究生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现将下学期开学注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校历,在校生开学注册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至3月2日,在职学生较多的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星期六或星期日办理注册,具体注册时间由各院系根据工作安排而定并通知学生。其它有关选课、上课等事宜请注意相关部门的通知。注册地点在各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在校研究生均须本人亲自持研究生证到所属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不能由同学或他人代替。注册状况与学业奖学金、选课和其他学业活动密切相关,因此,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达到退学条件的研究生,不予注册,将发放退学警示通知书。 (2)对于因出国交流,注册周整周均不在校的研究生,注册系统在“出国状态”处会显示“出国中”,暂不注册,待研究生回国后再由院系教务老师进行补注册。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的研究生应复学后再进行补注册。 (3)经院系批准的由导师安排在国内其它省市实习或参与项目的,办理请假手续,暂不注册,待研究生回校后由院系教务老师进行补注册。 (4)档案不在我校的在职研究生,因工作需要出差等,应事先与导师沟通,经同意后,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回校后进行补注册。 (5)未按规定交纳学费等相关费用者,不予注册。 (6)未按时交费但之后按规定补交费的研究生在院系教务老师处进行补注册。 3.所有学生(包括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必须将本年度学费等相关费用交清后,才能注册。凡未交费者,不予注册,且选课结果无效。研究生应于2018年1月4日-2月23日登录北京大学收费平台进行交费。收费平台网址http://cwsf.pku.edu.cn/,登陆进去后选择“统一身份认证由此进入”可选择使用支付宝、微信、建行跨行付(即银联“在线支付”,支持多家银行,并支持信用卡)等方式,按提示完成支付。缴费结果可进入“交易查询”界面查询。具体缴费流程说明见《北京大学收费平台学费住宿费缴纳流程》,咨询电话:62744066。 4.请各学院(系、所、中心)务必于2018年3月5日下午3点之前将注册情况录入学籍管理系统,研究生院将根据注册数据将注册情况上报校领导。院系教务老师录入注册信息的具体路径如下: “注册”→ 查询相应研究生→将“注册状态”改为“已注册”→保存。 5.对不按期到校注册及达到退学条件的研究生,各学院(系、所、中心)应严格按《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务必于2018年3月23日前将未注册和未按时注册学生的处理意见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419室)。 6.注册时,请各单位组织预计于2018年7月毕业的同学做好学籍信息核对和学籍异动申请工作。 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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