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采用“申请—考核”制进行博士生招生,根据《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请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以下规定参加复试,新闻与传播学院不再另行发放复试通知书。
一、参加复试的条件和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通过材料审查和初审。
2、新闻与传播学院招收博士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原则上要求学生档案人事关系均转入北大(不含港澳台、留学生)。
二、资格审查
请通过初审进入复试的考生,于2020 年3 月26 日(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到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务办公室231 领取复试准考证并进行资格审查(留学生只需领取复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时需校验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原件;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即可;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需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外语成绩证明原件。如外语成绩认定为雅思或托福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须在复试现场登录报名网站查验成绩,请提前准备好用户名和密码以备使用(如考生在考试时使用的是身份证外的有效证件,请同时准备好相应证件以备核验)。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单位意见”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处须加盖公章)
2、考生须填写人事档案转入的承诺书。(详见附件2,留学生、港澳台考生不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未于规定时间内前来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
三、复试规则
1、复试专家组
复试由5 位招生专业专家组成员组成的复试小组进行。
2、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
(2)复试中的笔试内容、评分标准由各招生专业专家组自行决定,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60 分及格;
(3)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向专家面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组对学生的攻博研究计划、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和评价。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60 分及格。
3、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
(2)考生的最终复试总成绩,根据上述两部分的成绩按照笔试50%、面试50%的权重进行计算(百分制)。
四、初取规则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若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不予初取。
2、各专家组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的计划招生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初取名单。
五、各专业复试时间
1、笔试:
时间:3 月27 日上午8:30-11:30
地点:北大新闻与传播学院105 室
注:请考生持复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2、面试:
时间:3 月28 日上午8:30-考试结束
地点:待考室-新闻与传播学院342
参加复试面试的考生务于8:00 前到达待考室,逾期未到不能参加复试者取消初取资格。
部分考生待考时间较长,请参加复试的考生自备水和食品。
附件1:须现场核验外语成绩的考生名单:
核验雅思成绩的有:陈沫、陈瑜、刘欢、王献、刘倩、吕静、赵鹏
核验托福成绩的有:曲韵
附件2:
下载:
承诺书
2020 年1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