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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说明和复试名单
发布日期:2005-04-15点击数:
2005年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说明 1、严格遵照教育部、北京大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完成2005年博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2、复试分数线: (1)专业:60分,英语:60分,报考导师排名前二名; (2)研究潜力和研究成果特别突出的考生,经导师同意,报院复试与录取领导小组批准可破格参加复试。 3、复试标准:从学术背景、研究潜力、研究成果、研究方向及答辩表现来综合考核。 4、复试形式:口试。 5、复试成绩:初试占75%,复试占25%。 6、考生录取:复试与录取领导小组根据专家小组复试结果,对考生资格、水平、潜力并结合导师研究方向进行全面审查后,确定录取名单。 7、提交申请材料 2005年4月19日(以邮戳为准)前,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以下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共计九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3)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7)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8)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的陈述和证明; 8、复试时间:2005年4月21日 星期四上午8:30。 9、复试地点:新闻与传播学院会议室。 10、考生带上准考证或身份证。 11、根据《北京大学200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带上硕士学位证和毕业证。 北大新闻与传播学院 2005年4月14日 新闻与传播学院2005年博士招生报考考生复试名单 冉继军、谢娜、盖博、李东航、聂玲玲、张意轩、谢先进、李理、侯红霞、王维佳、辛欣、李武、JustinKu(留学生) 北大新闻与传播学院 200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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