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留金秘出[2005]3243号“关于补充选拔2006-2007学年度中瑞互换奖学金项目候选人员函”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优先资助社科、经济、医学、数学、建筑、化学等专业。非酒店管理、旅游专业。
二、申请资格:
1、 年龄不超过35岁。
2、 身心健康(需提交国际旅行健康证书)。
3、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报。
4、 非德语或法语专业本科毕业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在德语或法语国家一年以上的留学、工作经历。未达到上述要求者,将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到北京语言大学或上海外国语大学进行为期一学年的德语或法语培训(入学时间2005/9),培训合格后方予派出。
三、资助期限及经费:
录取人员将于2006/7-10月派出,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一学年(10-12个月)。留学期间将享受瑞方提供的奖学金,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
四、申报材料:请使用A4纸,一式一份。
1、 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加盖行政公章)的申请书一份(格式不限)。
2、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申请表》(2005年版)。
3、 《单位推荐意见表》。
4、 《专家推荐信》。
5、 《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
6、 个人简历(中英文各一份)。
7、 已获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8、 国际旅行健康证书有效页复印件(可迟后另交)。
以上材料中2-5项表格请直接到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出国留学栏中的“欢迎申报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NEW)”→“申请材料中有关表格下载及填写说明”中的相关内容处下载。
申请材料请于2005年9月8日前报送人事部人才办。有疑问请联系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事务部:联系人:夏青;电话:66413180/1903/3135转811)。
北京大学人事部人才开发办公室
丁伟忠,62756367,rscrcb@pku.edu.cn
李 珊,62751221,rsblishan@pku.edu.cn
2005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