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培训档案建设,党校办公室研究决定,启用《北京大学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察表》(以下简称《考察表》)。该表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重要组成部分,存入本人人事档案。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填写《考察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个人学习总结的主要内容,填写到表格相应栏目。
(2)院系意见,由领队或小组长填写。
(3)建议以电子文档方式填写。
(4)“党校意见”栏不得私自改动。
2、《考察表》填写完毕后,由学员本人提交至本单位领队。
3、领队统一组织填写院系意见。填写完毕后,按学号打印整理。
4、整理完毕后由领队交至党校办公室加盖公章。
5、存档。
党校办公室
200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