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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2006年应届毕业生招录工作简介
发布日期:2005-09-09点击数: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简称“中联办”)作为中央派驻香港的机关,在中央的直接领导下,与中央其他有关部门一起承担着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维护香港地区长期繁荣和稳定的光荣使命。我办的主要职责包括:联系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和解放军驻港部队;联系和协助内地有关部门管理在港中资机构;促进香港与内地之间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联系香港社会各届人士,增进内地与香港之间的交往,反映香港居民对内地的意见;处理有关涉台事务;承办中央交办的其他事项。 目前,我办机关在香港设有十多个部门,在内地还设有广东联络部(地点在广州)、北京办事处、深圳办事处等三个办事机构。我办在港干部中除了部分当地人员外,大部分根据中央有关规定,从中央国家机关、有关省市和我办内地三个办事机构中选调。为了不断增添新鲜血液,保持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建设一支长期从事“一国两制”事业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近年来,我办通过内地办事机构陆续招录了几十位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他们在内地办事机构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锻炼后,不少已经到港工作,成为我办在港干部队伍的生力军。 招录计划 2006年,我办计划从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地十余所重点高校中招录公务员20名,其中广东联络部10名,深圳办事处10名。 报考条件 除符合统一要求的国家公务员报考条件外,还要求: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英语或粤语熟练者优先录用。 专业方向及人数:国际法、宪法和其他法学类专业共12名,其余8名从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计算机网络、新闻传媒、人力资源管理、党建等专业中择优招录。 提交材料要求 请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考试报名登记表、学校有关推荐材料以及其他能反映本人工作学习经历、学习成绩、特长的详细材料。 招录流程 我办2006年度招录工作采用特殊招考方式,不在网上公开报名。经资格审查后,参加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 请报名同学与9月16日之前,交院系审核盖章,并由院系统一送就业中心。就业中心不接收个人的材料提交。 其他招录时间及流程如下: 10月1日-10月10日� 据材料筛选、资格审查 10月11日-10月14日� 通知符合条件考生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注意事项: 1、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国家人事部网站下载、打印(其中姓名、身份证号要与身份证一致,填写准确;“报考部门”请注明“中联办广东联络部”或“中联办深圳办事处”,“考试地区”按拟参加考试的城市填写)。按规定,参加全国公务员考试的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单位。 2、报考人员将自行参加中组部、国家人事部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请随时注意查询中组部、国家人事部发布的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告,并登录国家人事部网站查询笔试有关具体要求。报名序号将请有关高校直接通知本人。 3、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由中组部和国家人事部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我办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表请到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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