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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铁笼子”的思考
发布日期:2007-03-23点击数:
此次采访的另一意外发现是“关铁笼子”的做法在周边县市并不少见。铁笼子据病人家属说是由乡政府出资制作,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动手将病人关进笼中,从政府角度考虑,固然是担心再出现类似的伤人事件以免给村民造成恐慌。然而,“关铁笼子”这样的做法是否合适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而牺牲少数人符合所谓的民主吗? 民主不仅仅是保证每个人的自由权利,更重要的是在多数为强势的情况下,要保证少数人的正当权益可以实现。如不考虑当地经济因素,在我看来最佳做法应是由政府出资,将家里无法负担治疗费用的蒋某送往精神病院进行治疗,这样既保障社会稳定,而又不损害少数人的利益。并非没有先例,曾听说在山东青岛有过类似事件,政府选择了资助治疗这个方法,收效颇佳。当然,这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才可实现。桂林市周边县镇和市中心,仅从建筑物、公共设施来看,有一个很大落差,因而有可能城镇发展不平衡,所以县乡经济条件较市区落后。此外,熊副院长提到当地卫生拨款极低,每年医院还会收治一些社会上流浪的精神病人,由于这些治疗费用全由医院负担,再加上有限的财政拨款,资金往往有些问题。本来对于这种明显有当地政府参与的、不公正对待精神病人的事件,我曾试图向老师询问,可不可以从政府责任、督促相关法规的制定等方面入手,不仅仅是呼吁社会大众以平等心态对待弱势群体,更重要的是政府态度和相关政策法规是否能够提供给弱势群体一个生活的空间。然而老师想都没想,一听就否决了我的提议,老师的理由是新闻报道要公正客观,双方意见都要了解,而对于乡政府,若我们前去询问,他们定会否认,或拒绝接受采访,因而不能得到事实情况,所以不能报道。尽管成稿时背景材料加上了上海、北京等地出台的保护精神病人权利的卫生条例,然而不知是因为版面篇幅原因,还是其他因素,见报时这样的背景材料也被删去。结果我本来奢望这篇报道可能起到的最大作用:督促桂林市县政府出台相关法规,却最终成为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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