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31
年关将至,讨工钱的民工又多了起来。在晚报的社会新闻部,最近几乎天天都有民工讨薪的报道,这两天我就连续参与了两篇。
昨天下午,有人打电话报料说一个装饰工程公司发生了讨薪纠纷,民工把公司玻璃砸了。当我们赶到派出所时,见到了砸东西的民工,一个39岁的安徽人。他一听说我们是记者,马上对我们说:“东西就是我砸的,我把他们的玻璃啊灯啊都砸烂了,你们要不要去看看?我带你们去拍照吧。”从他的脸上看不到犯事后的羞愧,相反,他颇有些得意,还兴高采烈地跟我们说他还打人了。他的同伴们也都面带笑容。
原来,这些民工的想法很简单:我砸了你的玻璃,自然要赔玻璃钱。但是事情闹大了,公安介入了,你拖欠我的工钱自然要付清。为了拿到工钱,就付出一点代价吧。这样的逻辑很真实,也很荒谬,更让人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