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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8点击数: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采用“申请—考核”制进行博士生招生,根据《北京大学新闻 与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请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以下规定参加复试,新闻与传播学院不再另行发放复试通知书。 一、参加复试的条件和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通过资格审查和初审。 2、新闻与传播学院招收博士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原则上要求学生档案人事关系均转入北大(不含港澳台、留学生)。 二、资格审查 请通过初审进入复试的考生,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周四)上午 8:30-11:30,下午 1:30-4:00 到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务办公室 231 领取复试准考证并进行资格审查(留学生只需领取复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时需校验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原件,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 告); 3、外语成绩证明原件;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在新闻传播学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学术论文的原件。 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 2019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单位意见”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处须加盖公章) 2、考生须填写人事档案转入的承诺书。(详见附件 1,留学生、港澳台考生不用)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 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未于规定时间内前来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 三、复试规则 1、复试专家组 复试由 5 位招生专业专家组成员组成的复试小组进行。 2、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 (2)复试中的笔试内容、评分标准由各招生专业专家组自行决定,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向专家面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组对学生的攻博研究计划、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口语水 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和评价。 3、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均按百分制计算; 考生的最终复试总成绩,根据上述两部分的成绩按照笔试 50%、面试 50%的权重进行计算(百分制)。 (2)每一部分的成绩均按 60 分为及格,最终复试总成绩 60 分为及格。 四、初取规则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若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初取。 2、各专家组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的计划招生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初取名单。 五、各专业复试时间 1、笔试: 时间:3 月 30 日上午 8:30-11:30 地点:北大新闻与传播学院 105 室 注:请考生持复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2、面试: 时间:3 月 31 日上午 8:30-考试结束地点:待考室-新闻与传播学院 342 参加复试面试的考生务于 8:00 前到达待考室,逾期未到不能参加复试者取消初取资 格。 部分考生待考时间较长,请参加复试的考生自备水和食品。 附件下载:承诺书 (请使用浏览器高速模式下载) 2019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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