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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在校研究生交费通知
发布日期:2005-06-24点击数:
为了使新学年的交费注册工作顺利进行,请在校研究生按照以下要求做好交费准备工作。 学生交费有两种方式: 1、通过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划款(银行划款); 2、到财务部直接交费。 一、通过银行划款方式的同学请于2005年8月28日之前将应交费用存入校园金穗卡内(如果采用汇款,请于8月20日前办理,以保证汇款及时到帐),学校将通过银行进行划款。 二、没有金穗卡或不采用银行划款方式交费的同学,请于学校规定的注册日期到学校财务部统一交费。交费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交费时间: 上午8:00-11:15 下午1:00-4:15 2、交费地点:化学北楼财务部 108室 3、交费方式:现金、支票、银行卡(异地卡除外)均可 三、交费标准: 学费及相关费用依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与学生本人或单位签定的《北京大学定向(委托)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协议书》或《北京大学自筹资金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协议书》中的交费项目及标准交纳。 入住畅春新园学生公寓及校内宿舍的同学,请详细阅读《关于校本部在校研究生和2005级研究生新生住宿安排的通知》,学校根据住宿安排收取相应标准的住宿费。 畅春新园学生公寓 1200元/学年(暂定) 校 内 宿 舍 楼 750元/学年 四、财务部“学生收费系统”与研究生院“学籍管理系统”联网,学生交费后才能注册,请务必提前做好交费准备。 五、如对交费事宜有疑问,请与财务部联系,电话:6275 7242, 联系人 :钟裕民 徐景龙 六、如对学费标准有疑问,请直接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如须咨询宿舍安排等事宜,请直接与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联系。 北京大学财务部 200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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