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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6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9-06点击数:
根据《北京大学关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03]64号)和教育部、北京市教委有关指示和精神,教务部特就推荐2006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免试资格 我校本部2006年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预计2800人(即2002级本科生,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和专升本毕业生)。根据新的《实施办法》第一条第(二)款,凡德智体全面发展,特别是具有科学研究、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良,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未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毕业后不自费出国留学的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均可提出申请。经院系推荐工作小组审查通过,教务部核准后,予以推荐并开具免试资格证明。 二、工作程序及日程: 资格审定时间为9月5―16日。其中: 1、5―8日,个人申请、院系推研工作小组研究审核,提出初步的推荐名单,在院系公示并广泛征求意见; 2、9日各院系向教务部申报推荐结果(书面),并将获得免试资格的学生名单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3、12-13日教务部审核并公示结果。 推荐工作时间为9月14日-10月份: 1、9月14日起,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学生可持教务部开据的资格证明(在各院系教务办公室领取),自行联系接收单位。赴外埠联系、面试等一切费用自理。 2、10月25日前,学生必须将联系接受免试读研的结果反馈所在院系。 3、10月26-27日各院系将推荐研究生去向(以对方研招办的接收函为准)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学校将最终确定的推荐免试生名单报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注意:提醒学生一定及时将落实接收单位的结果反馈到院系教务。至10月25日尚未接到接收函或未将接收函交到院系教务者,系统会自动将其从推荐名单中删去,推荐资格失效。) 4、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及方式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通知。 三、本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资格审查、工作程序等均按照《北京大学关于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具体要求: 1、各院系要成立有主管本科生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务、班/年级主任参加的推荐工作小组,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质量。 2、学术交叉是成才的重要保证。要积极推荐我校优秀毕业生到其他院校、科研机构攻读研究生。在当前考研热潮持续不退的情况下,要提醒学生珍惜机会,不囿于本校、本院系、本专业,鼓励他们走出去,积极向外单位联系。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可以节约很多精力与时间。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各研究所等,每年都接受我校的免试推荐学生,已有较好的基础。目前已有院校发来接受我校推荐学生的信息。 3、从本届学生起,学生所修全部课程进入GPA统计,推荐资格证明中的专业GPA排名,以教务系统统计为准。 元培实验班2002级学生的专业GPA排名参照学生所修专业院系的统计办法来计算和排定(例如,物理专业的元培学生应在物理专业全体学生中确定排名),其资格审核和推荐工作由元培计划委员会组织进行。 文/体特长生、选留学工干部、团中央支教团成员等,均从具备免试资格的学生中选拔推荐。依据新的《实施办法》的推荐标准,不再有“破格推荐”之说。 4、有关被推荐者的推荐资格证明、专业GPA排名、学习成绩、综合能力介绍等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据,如有弄虚作假、改动数据者,一经发现查实,立即取消被推荐者的推荐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推荐学生的质量关系到我校的学术声誉,一定要重视对学生推荐后的管理(即《实施办法》第四条)。提醒和督促他们珍惜机会,更加努力学习,避免发生问题。若出现问题,不再符合推荐条件的,取消其推荐资格,决不隐瞒迁就。 推荐研究生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且由于各单位今年的接受面试时间均有所提前,又正值新学期开始,请各院系从稳定的角度给予高度重视,并抓紧时间安排,力争及时圆满地完成工作任务。由于推研工作按照国家2005年研究生招生计划进行,名额有限,为保证同学们的利益,已确定毕业后出国留学的学生,不得申请推荐;已办理免试推荐报名手续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自负违约责任。教务部将不为这类学生出具成绩单及学历证明。请向毕业班同学说明。 教 务 部 200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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