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学院概况
/
新闻中心
/
师资队伍
/
教育教学
/
学术科研
/
党建工作
/
学生发展
/
图书分馆
/
实验中心
/
院友会
/
English
/
五校共上一门课,用公益传播公益——2024创意传播管理教育创新项目启动
新闻与传播学院在弥渡设立健康传播教学实践基地
2024学院新年晚会上的新传学子
新闻与传播学院师生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交流
新闻与传播学院新学期班级主题教育活动顺利举行
新闻与传播学院师生参访新华社
国新传暑期思政实践活动
新传足球队
新闻与传播学院举办院庆活动庆祝建院二十周年
学生发展
学工快讯
就业实践
学工快讯
首页
>>
学生发展
>>
学工快讯
>> 正文
关于为受到校外资助的学生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04
点击数:
受到校外资助的学生需要在学校层面办理盖章证明等相关手续 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1、学生到学院团委112室开具学生在学身份证明并将受资助名称和金额在学院进行备案,以便综合考虑后续的校内资助。 2、学生本人需手写一份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并持院系证明和校外资助单据一并到学生资助中心103室办理审核盖章手续,办理完成后在学生资助中心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