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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2013年秋季论文答辩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19点击数:
关于北京大学2013年秋季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有关学院(系、所、中心)及相关人员: 根据我校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现启动2013年秋季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答辩工作。本次工作将紧密结合北京大学非学历研究生学位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和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请务必认真阅读工作通知,做出相应工作安排。 一、申请资格 本次学位申请只针对我校2009-2012级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以及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的具有重新申请学位资格的学员。2008级及之前的研修班学员已经超过学位申请年限,没有申请学位的资格。 二、学员申请程序 1.将学位申请意愿报给院系 时间:2013年7月15-8月23日 计划于2013年9月提交答辩申请的学员,需要在此时间段按院系要求将有关信息报给所在院系教务老师。 2.网上提交学位申请 时间:2013年9月9-13日 (1)在我校学位管理系统(通过校内门户登陆,https://portal.pku.edu.cn/infoPortal/-)填写基本信息,保存并提交,并打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信息审核表》(一式两份)、A/B档案封面(一式一份)。 (2)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的全国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在“学位申请—申请论文答辩资格”界面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参加过2012、2013年全国同等学力统考的学员已经是全国信息平台的用户,只需按上述要求在全国平台提交申请即可;在2012年以前通过学科要求所有科目全国统考的学生,请按照附件二要求,先在全国信息平台注册、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在向学位办提交材料当日进行现场确认后再进行步骤(2)的操作。 申请人必须在我校管理系统和全国平台同时提交申请,否则申请人后续申请程序无法继续。 3.提交学位论文供导师审查 申请人将学位论文提交给导师审查,得到导师同意后方可提交答辩申请。 4.向学位办提交材料 时间:9月16—18日,上午8:15—11:15,下午1:00—4:15 地点:红二楼研究生院2212室 申请人向学位办公室提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信息审核表》(一式两份)、A/B档案封面(一式一份)、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一篇(期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申请人发表文章的目录页和文章页,在目录页标记出作者文章)、前置学历证及学位证的复印件各一份(不需原件)、已装订好的学位论文一本(审查后退回)。对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如下:A.发表在公开出版的学术类期刊(包括核心期刊)上;B.论文的规范形式应包括:标题、作者信息、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 C.论文内容须与申请人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相关;D.提交申请材料时须提交正式印刷出版的期刊,各种论文的接收、刊登证明都不符合要求。 5.缴纳初审费 时间:9月16—18日 通过学位办审查后,持学位办开具的缴费单于提交材料当天,去财务部缴纳初审费,并将第二联缴费凭证交回学位办。 6.在我校学位系统填写论文信息、上传学位论文 时间:2013年9月23-25日 提交材料后须立即在我校学位系统维护论文信息并上传学位论文(登陆北京大学校内门户——学生业务——填写论文信息、提交论文电子版,上传电子版论文),否则将无法进行论文评阅。如果上传后论文有修改,可以在答辩结束后5日内重新上传电子版论文,新版本将自动替换原来的版本。 7.准备答辩、缴纳答辩费、拍摄学位证照片 学院(系、所、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阅,评阅结束后,学员可以通过我校学位管理系统查询评阅结果,通过评阅者须在答辩前到院系领取答辩缴费单,去财务部缴费,再将缴费凭证交还至院系。交清答辩费后方可进行答辩。 统一采集学位信息的院系,学员须在9月16日--12月1日(除法定节假日外)到学位信息采集点拍摄学位证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一);不参加统一采集的院系,学生将照片的电子版和纸版同时交给所在院系教务老师。照片要求如下:①纸版照片为小二寸,2张,必须是单一蓝色背景;申请人须在纸版照片背面注明学号、姓名。②电子版照片像素:宽150、高210,大小≤50K,JPG格式。照片题目的格式为:申请人学号(Sxxxxxxx)申请人姓名(XXX),例如: S0928001张晓军。 8.参加答辩 具体安排以院系通知为准。 9.在全国平台提交论文信息和上传论文电子版 请于答辩通过后5日内登陆全国平台——学位申请——填报论文信息,并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否则学位信息无法报送至教育部,影响学位认证。 三、导师的工作程序 导师可在2013年9月25日以后登录校内门户——科研业务——我的学生界面,录入学位论文导师评语,打印导师评语表格(一式两份),签字后交给学员或教务老师,导师也可直接在学生打印的纸质空白表格上填写评语并签字。 四、学院(系、所、中心)的工作程序 1. 整理2013年9月申请学位学员在校专业课程成绩 时间:2013年8月26日—9月2日 专业课程不含全国外语和学科综合考试,提交成绩的模板见附件三。 提交时请注意以下几点:表头前三行作为导入信息平台的“引子”,不得更改;学号请填写学员在北京大学学习期间使用的学号,为以“S”开头的8位编码;申请编号是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提交信息时所获得的、以10001开头的14位编码;填写姓名时每个字之间不留空格;考试时间用8位数字记录,如2012年11月5日记录为20121105,2013年4月记录为20130401;完成一个学生的所有课程之后,再进行下一位,之间不空行。 2.通知申请人学位证照片拍照方式 通知申请人本院系是否在我校同力学位信息采集点采集照片,集体采集者按照附件一办理,如不集体采集则院系统一收取学员学位证照片的电子版和纸版。照片要求参见本通知第二部分第7条。 3.论文评阅 对于通过审查的学位论文,院系按要求聘请专家进行评阅,于10月25日以前将评阅结果录入管理系统,并将评阅未获通过的结果通知学员。 4.组成答辩委员会和组织答辩 对于通过评阅的学位论文,院系按要求组成答辩委员会,并于11月25日前将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录入我校管理系统,并按要求组织答辩。 学位办公室 培养办公室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