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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汝东著作《传播伦理学》
发布日期:2006-12-28点击数:
《传播伦理学》,陈汝东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7月
内容提要 本书通过丰富的各种传播实例,论阐述了传播伦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探讨了传播的道德属性、传播与社会道德的辩证关系、传播的社会道德功能、传播过程中的道德作用机制,分析了政治传播、人际传播、新闻传播、科学传播、文艺传播、广告传播、网络传播等的传播特点及伦理属性、伦理功能,综括了上述各种传播类型的道德规范,探讨了各种传播领域中的道德冲突及失德行为,阐述了传播行为的社会道德评价以及法制管理,论述了传播行为的伦理分析方法、原则,比较全面地建构了一个普遍意义上的传播伦理学理论体系。 本书适合作为高等院校新闻、传播、语言、文学、编辑出版、公共关系等专业的教材或参考书,也适合新闻与传播工作者、文艺工作者以及传播学和伦理学的研究者参考。 前言 人类和谐社会的建设,美好理想的实现,文明的发展,最终都需要落实到社会秩序的建立、维护和发展。这包括强制性的法制系统,也包括富有弹性的道德系统。作为人类最重要的信息交流方式,传播是人类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重要途径和保障。传播秩序的建立与维护同样包括道德和法律两个方面,而传播道德秩序则是人类传播秩序的基石,是建设人类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人类的日常交际、交流,社会事务的决策、处理,都有赖于传播伦理。传播伦理是人类交际的基本秩序,它关涉人类所有交际领域,既有职业道德属性,同时也具有非职业道德属性。这是由传播的基本属性所决定的。传播是人类的一种普遍行为,有职业的,也有非职业的。因此,传播学研究,不仅要关注职业传播,而且要关注非职业传播。传播学应该有宽阔的理论视野,把一切人类符号交流行为作为研究对象,以人类的信息交流系统为视点,把传播作为一般信息交流系统关照,以揭示人类传播或者说信息交流的规律为科学目的。与之相应,传播伦理学,既要探讨职业传播道德,也应探讨一般社会公众的传播道德,既要研究职业传播者的道德,也应探讨传播受众的道德,既研究个体传播者的道德,同时也研究作为集体传播者的媒体道德;既研究信息获取的道德、信息传输的道德,也研究信息解析、信息使用的道德。大学传播伦理教育,既是职业传播道德教育,也是一般意义上的传播道德教育。因此,研究各种人类传播行为,构建各种传播类型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传播伦理学,就成为本书的主要立意。它不仅服务于大学职业传播伦理教育,包括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广告等各专业,同时也服务于公众,旨在为公众传播道德秩序的建立和维护提供一种理论导向。 传播伦理是社会道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形成来自于人类道德与传播行为之间的长期互动。研究传播伦理,首先要探讨人类传播的道德作用机制,要研究社会道德对人类传播行为的制约,包括社会道德对信息传输行为和信息解析行为的双重影响;要研究传播的社会道德功能,包括传播的社会道德建构功能和道德消解功能。这也是本书探讨传播伦理问题的基本思路之一。这种理论基点的确立,同样是把传播作为人类交际系统进行关照的结果。传播行为的实施和功能发生取决于多种社会因素,社会道德就是其中之一。传播伦理学的基本任务之一就是,解析社会道德在传播过程中的作用机理,解析社会道德之于信息采集、处理、铺排、传播的作用机制,和社会道德之于信息的接收、处理、解析、评价的作用机制。这实际上关涉了传播伦理的两个方面:信息传播的道德和信息解析的道德。此外,正如其他社会生活领域一样,法制同样是制约传播系统的重要因素之一,传播效率的提高不能无视法律法规的制约。无论是遵守社会道德的传播行为,还是背离社会道德的传播行为,都需要道德自律和舆论他律,都需要法制规约。传播法制不但是传播道德的延伸和保障,同样是社会道德评价的一种重要方式。因此,探讨传播伦理,需要兼顾传播的法制条款。 人类传播丰富多彩,可以从不同的视角进行透视、区分:从传播主体的形态,可以划分为人内、人际、组织、大众等类型;从传播的信息性质、传播领域,可以划分为新闻、科技、广告、文艺、政治、经济、网络等类型;从传播符号类型可以划分为语言、音乐、图像等类型以及上述符号兼有的综合类型;从传播符号所诉诸的感官,可以划分为视觉、听觉以及视听等综合类型;根据人类传播的信息属性和功能属性,也可以划分出艺术传播、实用传播以及两者兼有的传播类型。与之相应,传播伦理研究也可以据此从不同视角分别切入。比如,可以从新闻传播伦理、政治传播伦理、科技传播伦理、广告传播伦理、文艺传播伦理等进行探讨,也可以从语言传播伦理、图像传播伦理、音乐传播伦理或听觉传播伦理、视觉传播伦理、综合传播伦理以及实用传播伦理、艺术传播伦理等角度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探讨,有助于对实际传播问题的解决,因为人类传播本身就是复杂的。比如,在新闻传播中,有些问题属于语言传播,可以归入语言传播伦理,而有些则属于图像或视觉伦理问题。图片、图像等视觉新闻中对血腥、暴力、个人隐私等的过分展示,就属于视觉传播伦理范畴。有些平面广告所引发的问题,也可以归入视觉传播伦理范畴进行探讨。再如,新闻、科学等所传播的都是实在的信息,其功能在于解决人类现实生活尤其是物质生活问题,这属于实用传播范畴。而文艺、娱乐等传播,则主要传播虚构的信息,其功能在于解决人类的精神生活问题,属于艺术传播。两种传播类型对真实性、科学性的要求不同。前者,无论是信息传播还是信息解析,都强调与客观现实的一一对应性,后者则不能与社会现实对号入座。为此,在本书中我们主要以传播的惯常类型,同时兼顾其他类型,对传播伦理问题进行了多角度的综合探讨。 传播伦理,既是一种经院学术,也是一种田野实践。传播伦理研究必须立足于传播实践。从社会传播实践中获取资料,从实际调查中获取例证,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综合、抽象、概括、演绎,揭示传播的伦理规律,提出解决传播现实问题的策略和方法。同样,传播伦理教育也需要以传播实践为基础,因为传播伦理学不但肩负着阐释传播伦理规律的学术任务,而且承载了道德教化的使命。但是,道德教化不应是生硬的教条,也不应是抽象的说教,而应是鲜活社会传播现实的理论概括,和理论推演中的生动实例剖析。因此,理论联系实际,不但是传播伦理学的学术理论建构原则,也是传播伦理教育的基本原则,传播伦理学的理论阐释和实例分析,应透着鲜活的生活气息,应泛着泥土的清香。这是教学对象传播伦理学理论水平提升和道德素养提高的必要条件。 作为一门新兴交叉学科,传播伦理学的理论建设和学科教育,都需要不断探索,不断修正,不断完善。起步的艰辛和泥泞中的跋涉,都不足以使她免于稚嫩的诟病。作为学术园地中的一株柔弱的小花,传播伦理学虽已展现出顽强的生命力,但她依然需要呵护、栽培、浇灌,用汗水,用心血,用生命。只有经受住风雨的摔打乃至摧残,她才有望成为学术园地中真正的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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