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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18-19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地点安排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4点击数:
新闻与传播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校历2019年6月10日-6月23日为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以下为本学期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年级 课程名称 授课教师 考试时间 考试方式 考试地点 18级 军事理论 06/12周三 晚上 闭卷 任课老师通知地点 年级 课程名称 授课教师 考试时间 考试方式 考试地点 17级 世界新闻史 陈开和 06/20 周四 上午 闭卷 理教303 17级 品牌研究 徐金灿 06/20 周四 晚上 闭卷 理教303 17级 中外广告史 祝帅 06/19 周三 晚上 开卷 二教309 17级 新媒介社会学 杨伯溆 06/19 周三 上午 闭卷 二教404 17级 市场营销原理 史学军 06/21周五 上午 闭卷 二教205 年级 课程名称 授课教师 考试时间 考试方式 考试地点 16级 新闻评论 曹林06/17周一 下午 闭卷 二教319 16级 视听语言 陆绍阳06/17周一 下午 闭卷 二教203 16级 营销传播经典导读 史学军 06/18周二 下午 闭卷 二教316 16级 公关策划与危机管理 王秀丽 06/11周二 下午 开卷 二教308 考试周内每天考试时间为: 上午8:30-10:30,下午2:00-4:00,晚上6:30-8:30      其它课程采取报告、提案等方式,课上注意听老师的要求。   **************************************************** 另附: 教务部有关学校考试安排通知。 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我校教学进程和校历安排,2019年6月10日起至6月23日为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现将期末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公选课、通选课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3日-2019年6月9日,公选课、通选课以外的各类课程考试一律安排在2019年6月10日起至6月23日的考试周内进行,原则上不能提前考试。端午节当天的通选课公选课考试可以按照原计划安排进行,也可以在不影响所有考生考试安排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试时间。请院系在系统里核对考试计划并提醒任课老师。 2、考试周内的考试时间安排是:上午8:30-10:30,下午2:00-4:00,晚上6:30-8:30 3、公共必修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大学英语:大学英语:2019年6月11日(周二) 晚上6:30——8:30(所有大英课程都在此时间考试,考场安排将于考试前一周在教务部电子公告栏、北大BBS课程版面和大学英语教研室版面、文史楼三层楼道内公布) 军事理论:2019年6月12日(周三)晚上 18级本科生 政治理论: 2019年6月13日(周四)晚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7、18级学生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17、18级学生 2019年6月14日(周五)下午:形势与政策 16、18级学生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17级学生 2019年6月14日(周五)晚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7级学生 文科计算机基础: 2019年6月19日(周三)上午 18级学生 以上四类公共必修课的考场安排分别由大学英语教研室、武装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学院另行通知。其他多个院系学生修读的课程,如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普通物理等的考试,由开课单位负责安排。 二、纪律要求 北京大学一贯提倡“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十分重要。各院(系、所、中心)主管领导要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期末考试统一组织,考前加强考试纪律和学术诚信教育。 (一)院(系、所、中心)通过领导办公会等形式,结合本单位情况研究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要求和安排; (二)明确任课教师、助教、班级主任和监考人员的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和要求,包括组织复习、辅导答疑、命题、监考、试卷评阅和成绩的评定等; (三)加强学生考试纪律和学术诚信教育,要申明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强调学术诚信,通过考试纪律、学术规范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本着以人为本防范在先的原则,要重视加强对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的考场职责培训,按规定组织考试,维持考场秩序,提示考生清理座位物品。对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苗头的学生及时警告纠正,对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及时认定并注意保留证据,证据和认定记录务必要有违纪作弊者签字及全体监考人员签字。 北京大学学生须重视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严格遵守考场纪律。除非主考教师另有规定,学生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参加考试,其它所有物品(包括空白纸张、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带入座位;已经带入考场的手机等电子设备必须关机,与其他物品一起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不得随身携带或带入座位及旁边。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时,须在考试前向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办公室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学生未申请缓考或申请未准而不参加考试的,按旷考处理。对于本科生违反考试与学习纪律的情况,将依据《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习纪律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各院系应提前确定各项考试工作的时间安排以及巡考计划,经主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签字同意后,报教务部备案。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巡考工作仍将由教务长办公室组织教务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部、团委等部门共同进行。 教务部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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